泰舜观察|如何看《退平台验收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
一、前言
11月以来,网传的一份关于退平台的文件——《退平台验收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细则”)引起较大关注。尽管全文未正式发布,却已牵动了所有城投从业者和债券投资者的神经;其不仅划定了2027年12月31日这条最终“红线”,更用一套具体清晰的量化标准,为几千家城投平台设定了“毕业”或“留级”的清晰路径;同时也意味着城投退平台或进入倒计时阶段。
二、主要内容及解读
本次《细则》内容中最重要也最关键的一条是要求平台公司必须实现“政府融资职能完全剥离”。这意味着到2027年底,城投公司必须彻底告别“地方政府融资工具”的身份。不仅是未来不能再为政府举债,所有存量的政府性债务(包括各类隐性债务)也必须在此前全部化解或合规划转完毕。
这并非新提法,但这次设定了最终时限,基本上宣告了“平台信仰”的倒计时,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之间的“隐性担保”联系将被彻底剪断。对于仍严重依赖财政输血的平台来说,这相当于是下了最后通牒。
(一)主要硬性指标
与以往偏重原则性的指导不同,此次流出的《细则》提出了三项硬核的定量指标,旨在精准筛选出真正具备市场化生存能力的“优等生”。
表一:《细则》对退平台的相关指标
硬性指标 | 核心监管要求 | 解读 |
现金流覆盖 |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,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累计≥ 政府性债务(含隐性)三年到期额 | 要求企业自身的“造血”速度必须能覆盖历史遗留的“失血”伤口。这是衡量其独立生存能力的核心。 |
营收结构 | 政府性收入(含补贴、代建等)占营业收入比重≤ 30%,且逐年下降 | 强制要求收入来源市场化,避免退平台流于形式。30%是一条硬性指标,跨过去才算是真正的市场化主体。 |
资产质量 | 可变现经营性资产≥ 有息负债的50%,或银行未提用额度≥ 短期有息负债的1.5倍 | 前者看资产流动性,考验资产变现能力;后者看融资能力。二者满足其一,则短期偿债能力相对有保障。 |
与此前流传的“335”指标相比,新增的现金流累计覆盖和资产质量方面要求,构成了现金流+资产的双重安全垫评估,比单纯看收入占比更为严格和科学,也更能检验企业的真实成色。
(二)验收流程
退平台须经过以下四个流程的检验与核查:
1、企业自评:平台公司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,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,为自己逐项对照“三项硬性指标”进行体检。
2、地方政府初审:市县政府组织财政、国资、审计、金融监管四方联审,出具初审意见,并在省级财政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3、省级复核:省财政厅牵头,联合多部门复核,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。复核通过后,报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备案。
4、部级抽查与公示:监管机构按20%比例进行抽查。全部无误后,平台公司才将从“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”中正式移除,并进入央行、银保监、证监会的“白名单”。
(三)过渡期安排
《细则》给予了退平台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,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退平台申请资料报送的,仍可适用相对宽松的 “老口径”(即335指标);这对于部分接近达标但新规下有困难的企业,是最后的机会。 2026年1月1日起,所有申请一律按本次流出的《验收细则》执行,再无例外。
此外,对于未通过验收但存量隐性债务已清零的平台,可申请为期一年的“观察期”。但观察期内受到严厉融资限制——不得新增任何债券、非标融资。
三、市场影响
总体来看,这份网传的《细则》如属实,则标志着城投行业退平台进入倒计时阶段,对融资的和投资端都会造成较大影响。从融资端来看,成功“退平台”的企业,将视同“普通国企”。好处是债券发行额度不再受城投类指标的严控;挑战在于将彻底失去“政府信用溢价”,融资利率将完全由自身的现金流和资产质量决定。强者融资成本或将不升反降,弱者则可能被市场淘汰。
对于债券投资者而言,“是否通过退平台验收”将取代所有传统指标,成为信用分析最核心因素。投资策略应优先布局已公告完成省级复核、且尤其满足“现金流覆盖”这一最硬指标的平台。在“收入结构”和“资产质量”上徘徊在红线边缘,且无法在窗口期内完成申请的弱资质平台则应尽可能规避。
网友评论 (1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