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家印前妻,大量资产曝光
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
11月26日,香港高等法院(下称“香港高院”)做出的一则裁定引发关注,事关恒大集团创始人许家印前妻丁玉梅的海外资产。
简单来说,这则裁定扩大了对丁玉梅的禁制令范围,延伸至泽西岛、直布罗陀、加拿大和新加坡四地,而丁玉梅在这四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超2.2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15.58亿元)。这意味着丁玉梅未来在这四地也可被提起司法程序,进而可能导致这2.2亿美元资产被冻结,以及被强制执行。
自从2024年1月香港高院颁令中国恒大清盘以来,清盘人一直在帮助债权人找到更多可被执行的资产。这一裁定被认为是恒大清盘人取得的又一阶段性胜利。
追索资产到了哪一步?
此前,针对丁玉梅的法律行动仅限于在中国香港、英国、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展开。但是随着丁玉梅披露其在英国、泽西岛、直布罗陀、加拿大、新加坡、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持有多项单项价值不低于15万英镑的资产,引发了这次禁制令范围扩大。
中国恒大于2024年1月29日被下令清盘,随后香港高院委任安迈顾问有限公司的两位董事总经理担任清盘人。清盘人取代中国恒大董事会承担运营责任,清算回收资金,用于偿债。之后,清盘人在全球展开资产追索。
清盘原本只涉及公司资产,但是由于恒大地产涉及财务造假,因此许家印等人被认为存在不当得利,这部分个人资产也面临被追索。
一位长期关注房企债务问题的房产分析师向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解释了其中的逻辑,由于房企在境内的资产优先用于“保交楼”,因此债权人暂时无法在境内提起破产清算,一些债权人即使胜诉也发现房企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。虽然香港高院已经颁令恒大清盘,但是恒大境内资产也无法用于给境外债权人偿债,而恒大在境外的资产并不多,这也是清盘人将重点转向追索许家印、丁玉梅等个人资产的一个原因。
正因如此,2024年3月,清盘人以中国恒大的名义在香港高院起诉许家印、丁玉梅、中国恒大原总裁夏海钧等人,追讨他们在2017年至2020年四个财年所获取的股息及酬金,合计约60亿美元。随后,清盘人从法院申请到多项禁制令,限制许家印、丁玉梅、夏海钧等人处置他们名下位于全球范围内的资产。
当年6月,香港法官就对许家印作出玛瑞瓦禁令(Mareva Injunction,即资产冻结令),禁止其处置全球范围内价值最高达77亿美元的资产。许家印亦被要求确认所有价值5万港元或以上的资产,不论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,不论是否以其本人名义持有,须提供所有该等资产的价值、地点及详细资料。丁玉梅也面临类似限制,英国法院批准她每月最多可使用2万英镑。
但是法院此后裁定,许家印没有遵守披露令。恒大集团于2025年4月3日发出“接管人传票”,申请任命清盘人为许家印资产接管人。今年9月,香港高院作出裁定,支持接管申请,授权清盘人“识别、保全与调查”许家印全部资产,包括其通过十余家离岸公司间接控制、可能涉及信托架构的资产。这可以被视为在许家印资产状况不明时的“权宜之计”。
不过相比于2023年9月底已经因涉嫌违法犯罪,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家印,丁玉梅、夏海钧等人身处海外,想要查清目前其个人资产情况无疑更为困难。
许家印与丁玉梅(图片来源:恒大集团官网)
许家印保全资产“招数”无效?
在中国恒大出险前后,许家印等人还通过众多操作试图保全更多个人资产。
许家印与丁玉梅离婚便被普遍认为是两人在财务上进行切割,规避债务,被视为“技术性离婚”。自 2021年起,恒大债务问题逐渐暴露,直到2023年8月恒大汽车宣布引入新的战略投资方时,丁玉梅的身份表述变为“独立于恒大汽车及其关联人士的第三方”,这是首次向外界释放丁玉梅与许家印离婚的明确信号。
去年2月,丁玉梅还曾向香港高院起诉许家印次子许腾鹤,追讨总计超10亿港元债务。此举也被外界解读为“技术性追讨债务”,也就是通过司法判决认定这笔债权的合法性,以保全这部分资产,避免其被罚没或用于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。
不过随着丁玉梅资产被冻结,这样的“假离婚”似乎也失去意义。除去“假离婚”,许家印曾在2019年设立23亿美元家族信托,资金主要来源于许家印夫妇在2009年至2022年从恒大获取的500多亿元分红。这些资金通过离岸公司层层转移后注入信托,指定两个儿子为受益人,意在保全家族财富。
就在清盘人起诉许家印、丁玉梅等人,意在追回60亿美元股息及酬金之后,恒大集团还对第一被告许家印及他人提起诉讼,指控许家印通过离岸结构转移资产。像这样的离岸家族信托,正是转移资产的途径之一。
而在今年9月,香港高院正式任命恒大清盘人为许家印全部资产接管人时,接管涉及范围不仅限于许家印个人名下资产,还以“穿透式”方式,将其通过十余家离岸公司间接控制、可能涉及信托架构的资产也一并纳入监管。这意味着许家印的离岸家族信托也可位列其中。
不过,中国香港一位熟悉离岸信托业务的人士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现在还难以说许家印的家族信托已经被“击穿”,因其当前最多只是被接管,如果调查后认定其中有不合法的资产,这部分资产才会被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,这在中国香港并非没有先例,只是涉及金额相对较小。
记者:陈惟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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