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 shí kē
注音: ㄕˊ ㄎㄜ
结构: 十(独体结构)科(左右结构)
宋代科举取士hAo86.的十项科目。
⒈ 宋代科举取士的十项科目。 元祐元年,据司马光《乞以十科举士札子》奏设。名目是:一、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;二、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;三、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;四、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;五、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;六、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;七、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;八、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;九、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;十、练习法令,能断请谳科。参阅《宋史·哲宗纪一》、《宋史·选举志六》。
十shí(1)(数)数目;九加一后所得。(2)(形)表示达到顶点:~足|~成。
科读音:kē科kē(1)(名)学术或业务的类别:~目|文~|理~|牙~|眼~。(2)(名)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:秘书~|财务~。(3)(名)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;每一群叫一科。如松柏目有松科、杉科、柏科等。科kē(动)〈书〉判定(刑罚):~以罚金。科kē(名)古装戏曲剧本中;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;如笑科、饮酒科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