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

曾吸引流量的做法

如今成为重点打击对象

近日,浙江证监局的一纸处罚决定书震动投资圈——雪球平台大V“金浤”(金永荣)因“抢帽子”操纵证券市场,被罚没超8300万元,并处3年市场禁入。次日,雪球平台迅速响应监管专项行动,一日之内永久封禁22个活跃大V账号,网传的“带货四大天王”中三人遭封禁。

作为投资社区,雪球公布四大整治重点:打击过度炒作诱导跟风、打击非法咨询违规导流、打击团伙化操控、打击编造虚假信息。被永封的账号多涉及“游资战法”“带队晒盘”等行为,这些曾吸引流量的做法如今成为重点打击对象。

这场整治背后,是国家网信办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开展的“涉资本市场虚假信息专项整治”的关键战役。雪球的整治也标志着,投资社区从“流量扩张”转向“合规发展”,从“内容自由”转向“责任明晰”。

8300万罚单和22个永封账号,不仅震慑违规者,更有可能重塑行业生态。

财经大V的流量与影响力

作为雪球金浤账号运营者,金永荣早在20249月初粉丝量级就已形成影响力,凭借平台荐股积累超10万粉丝,单篇荐股文章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。

他并非仅在单一平台发力。其不仅长期以该账号发布荐股文章,同时布局淘股吧、微信公众号、小红书等多平台账号联动宣传,还通过参与实盘比赛、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方式,持续积累名气与受众。

长期炒股的牛散张磊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他经常和这些有影响力的财经大V互相交流,不少人在这两年的投资热潮中开始“做流量”,很多资本市场所谓“调研信息”源头都来自大V,然而信息的真实性存疑。

随之而来的则是反向交易。金永荣被曝光,在不到一年的时间,瞄准启迪环境”“路维光电”“光华科技32只股票,在公开发文推荐的当日或次日,通过控制账户组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。以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统计,其累计交易金额达6.31亿元,非法获利共计4162.39万元,部分股票甚至在荐股发帖十几分钟后就被火速清仓。

浙江证监局的处罚不仅依据雪球平台提供的阅读量数据(单篇最高808万次),更首次在处罚文书中明确写入“根据沪深交易所测算,案涉荐股文章对相关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有较大影响”。汇生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裁黄立冲认为,雪球后台数据(发帖时间戳、阅读量、互动等)是监管认定“影响力”与“主观故意”的关键证据,但不是唯一核心;真正的“核心”是平台数据 + 交易所测算影响 + 账户逐笔交易时序三者闭环叠加,形成可复核的操纵证据链。

黄立冲还提到,浙江证监局不仅引用平台数据,还写到“根据沪深交易所测算,案涉荐股文章对相关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有较大影响”。这意味着“影响力”不是只看阅读量,而是被进一步落到市场反应层面。

平台治理迫在眉睫

雪球宣称是“投资社区”而非咨询机构,但在此次整治行动之后,平台责任被摆在了台面上。

一位雪球博主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一个账号从零做大并非易事,没有哪个平台会乐意做“封杀”行为。实际上,国内所有内容平台目前对财经账号的管控都日趋严格,一般都会用AI审核再辅助人工审核,确认没有敏感词等内容。

黄立冲指出,平台“去荐股化”任务确实越来越重。内容确实正在被用作影响交易的杠杆,这种杠杆在网络时代具备低成本、快扩散、可复制的结构性风险。对平台而言,这不只是内容治理,更是对“无资质荐股、付费加群引流、分成跟投、虚拟盘诈骗、编造虚假信息”等链条的切断。

从各互联网平台来看,包括蚂蚁、抖音、腾讯等平台均有日常监测与处置举措,近期也加强了处置力度。日前,抖音上线了《抖音社区财经行业公约(试行)》,明确规范了财经行业违规行为的治理标准。抖音严厉禁止财经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、虚假误导等行为,禁止发布无可靠信源、内幕消息炒作、保本保息虚假宣传等误导性信息,避免相关内容对用户造成不良影响与财产伤害。

平台都在识别“炒股大师”的同时,财经博主们已开始关注自身合规性。黄立冲在部分投资社区也拥有账号,但他一直把合规当成内容生产的底层操作系统,举例而言,内容只做公开信息的解释与风险提示,不做买入/卖出指令;把表达观点交易行为硬隔离,此外还会将重要结论保留可核查依据与时间戳,宁可慢一点,也不留灰度。

金永荣案的最大警示在于,证券违法的追责也正从单一处罚转向“行政、刑事、民事”三位一体的立体体系。上海中联(北京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龙对《中国新闻周刊》提到,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,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金永荣面临的行政责任是被没收违法所得4162.39万元,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,罚没总额合计8324.78万元,同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邢龙同时指出,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刑事处罚不以行政认定及处罚为前置条件。已受过行政处罚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达到入罪标准的,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避免“以罚代刑”。在民事赔偿方面,最高法、中国证监会正在推动出台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,多地法院已通过一系列标志性案件,在因果关系认定、损失计算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,为受损投资者提供了寻求救济的途径,也预示着未来这方面的法律保障将愈发完善。

记者:孟倩

(616676485@qq.c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