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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肴 》,肴的意思|肴的读音


《肴》,肴的意思|肴的读音


【 yáo 】  Y开头的汉字


部首:

拼音: yáo

注音: ㄧㄠˊ

笔画数: 8

部外笔画: 4

结构: 上下

繁体:

五笔: QDEF

统一码: 80B4

仓吉: KKB

郑码: OSGQ

电码: 5149

英文: cooked or prepared meat

标签: 次,

《肴》的笔顺

撇、点、横、撇、竖、横折钩、横、横

《肴》的谜语

  • 有错不认错 (打一字)
  • 有意见,提意见,莫讥讽,须团结(打一字谜)
  • 乘胜向前共一心(打一字谜)
  • 有错 (打一字)

《肴》的方言

◎ 粤语:ngaau4◎ 客家话:[海陆丰腔] ngau2 [客语拼音字汇] hau2 ngau2 [台湾四县腔] ngau2 [梅县腔] ngau2 [宝安腔] ngau2 [客英字典] ngau2 [东莞腔] ngau2◎ 潮州话:ngau5

《肴》的书法

  • 说文解字
  • 张瑞图
  • 徐伯清
  • 李怀琳
  • 王羲之

《肴》的意思

(()名)做熟的鱼肉等:菜~|佳~。

名词

(1) (形声。小篆字形。从肉,爻(yáo)声。本义:做熟的鱼肉等) 同本义

肴,啖也。凡熟馈可啖之肉,折俎,豆实皆是。——《说文》

肴,肉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
肴羞未通。——《楚辞·招魂》。注:“鱼肉为肴。”

蕙肴蒸兮蘭藉。——《楚辞·东皇太一》。注:“用蕙草以蒸肉也。”

山肴野薮。——宋·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

肴止于脯、醢、菜羹(肴,下酒的菜)。——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
(2) 又如:肴蔌(鱼肉与菜蔬);肴核(肉类和果类食品);肴俎(肉食);肴品(荤菜;佳肴);肴俎(盛菜肴的器皿);肴羞(美味的菜肴);肴酒(酒肴);肴菜(菜肴)

肴未集下肉部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胡茅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交切,音爻。《說文》啖也。《徐曰》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《玉篇》俎實。

啖肉也。《廣韻》凡非穀而食曰肴。《正字通》豆實俎醢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肴旣馨。《前漢·王丹傳》載酒肴於田閒,勤者而勞之。《集韻》或作餚。

说文解字

肴卷四肉部

啖也。从肉爻聲。胡茅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謂已修庖之可食也。”

说文解字注

(肴)啖也。折俎謂之肴。見左傳、國語。豆實謂之肴。見毛傳。凡非榖而食曰肴。見鄭箋。皆可啖者也。按許當云啖肉也。謂熟饋可啖之肉。今本有奪字。从肉。爻聲。胡茅切。二部。按今經傳皆作殽。非古經之舊也。

《肴》的字体演变

肴未集下肉部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胡茅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交切,音爻。《說文》啖也。《徐曰》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《玉篇》俎實。

啖肉也。《廣韻》凡非穀而食曰肴。《正字通》豆實俎醢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肴旣馨。《前漢·王丹傳》載酒肴於田閒,勤者而勞之。《集韻》或作餚。

说文解字

肴卷四肉部

啖也。从肉爻聲。胡茅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謂已修庖之可食也。”

说文解字注

(肴)啖也。折俎謂之肴。見左傳、國語。豆實謂之肴。見毛傳。凡非榖而食曰肴。見鄭箋。皆可啖者也。按許當云啖肉也。謂熟饋可啖之肉。今本有奪字。从肉。爻聲。胡茅切。二部。按今經傳皆作殽。非古經之舊也。

《肴》的详细解释

名词

(1) (形声。小篆字形。从肉,爻(yáo)声。本义:做熟的鱼肉等) 同本义

肴,啖也。凡熟馈可啖之肉,折俎,豆实皆是。——《说文》

肴,肉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
肴羞未通。——《楚辞·招魂》。注:“鱼肉为肴。”

蕙肴蒸兮蘭藉。——《楚辞·东皇太一》。注:“用蕙草以蒸肉也。”

山肴野薮。——宋·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

肴止于脯、醢、菜羹(肴,下酒的菜)。——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
(2) 又如:肴蔌(鱼肉与菜蔬);肴核(肉类和果类食品);肴俎(肉食);肴品(荤菜;佳肴);肴俎(盛菜肴的器皿);肴羞(美味的菜肴);肴酒(酒肴);肴菜(菜肴)

肴未集下肉部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胡茅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交切,音爻。《說文》啖也。《徐曰》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《玉篇》俎實。

啖肉也。《廣韻》凡非穀而食曰肴。《正字通》豆實俎醢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肴旣馨。《前漢·王丹傳》載酒肴於田閒,勤者而勞之。《集韻》或作餚。

说文解字

肴卷四肉部

啖也。从肉爻聲。胡茅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謂已修庖之可食也。”

说文解字注

(肴)啖也。折俎謂之肴。見左傳、國語。豆實謂之肴。見毛傳。凡非榖而食曰肴。見鄭箋。皆可啖者也。按許當云啖肉也。謂熟饋可啖之肉。今本有奪字。从肉。爻聲。胡茅切。二部。按今經傳皆作殽。非古經之舊也。

《肴》康熙字典解释

肴未集下肉部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胡茅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交切,音爻。《說文》啖也。《徐曰》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《玉篇》俎實。

啖肉也。《廣韻》凡非穀而食曰肴。《正字通》豆實俎醢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肴旣馨。《前漢·王丹傳》載酒肴於田閒,勤者而勞之。《集韻》或作餚。

说文解字

肴卷四肉部

啖也。从肉爻聲。胡茅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謂已修庖之可食也。”

说文解字注

(肴)啖也。折俎謂之肴。見左傳、國語。豆實謂之肴。見毛傳。凡非榖而食曰肴。見鄭箋。皆可啖者也。按許當云啖肉也。謂熟饋可啖之肉。今本有奪字。从肉。爻聲。胡茅切。二部。按今經傳皆作殽。非古經之舊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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